为保护绿化成果,保持校园生态物种的多样性,共同营造美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各类瓜果等,属于学校公共财产,严禁在校园内随意采摘各种绿化植物的花、果实、枝条、叶片,禁止爬树、摇树、攀枝、剥皮、摘笋,砍芦苇,折竹子或者刻划树木,禁止抓捕野生动物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批评、教育,并要进行相应赔偿和处罚。校内师生若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还将进行通报批评;施工单位和养护单位职工若发现上述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将禁止参与我校的各类施工。
二、各部门积极采取联动机制,加强管理:
1、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负责做好校园内环境管理工作和检查,督促绿化养护单位加强养护地块内的管理(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报告校方)。
2、保卫部负责安排好值班巡逻,劝阻随意采摘校园内花果、乱砍竹子、芦苇等的人员,值班室人员一旦获知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出警;加强植物等的进出校门管理,发现上述情况的,从严处理。
3、在校园主要景观区域设置“爱护花草树木、禁止随意采摘”等为主题的标牌。
4、倡导师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积极发动师生参与校园管理与绿化保护中来,相关部门组织学生巡逻队进行校园巡逻,若发现上述行为的,协助制止并立即拨打学校值班室电话。
望广大师生员工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一个硕果累累的美丽校园。
附:保卫部值班电话:22865110 22866110
校园管理科电话:22865869 22865863
校长办公室
保卫部
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