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兹定于11月3日(星期四)下午2:30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布置对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过程中存在的盘盈、盘亏资产进行认定及赔偿的相关事宜
二、会议地点:
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25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张星副校长;
2.各学院分管副院长(各学院办公室负责通知);
3.各学院办公室主任(各学院办公室负责通知) ;
4.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或秘书;
5.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资产设备管理员;
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参会。
基建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