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部署,11月14日前各单位应上报盘盈亏资产认定及赔偿资料,11月24日会计师事务所全面进驻进行专项经济鉴证审计。目前有部分单位(具体名单如下)尚未上报相关资料,请未上报资料的单位务必在11月24日前将资料完整上报,逾期上报所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负。
福州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名单:
一:未上报设备盘盈亏资产认定及赔偿资料的单位:
化学学院、石油化工学院、电气学院、环资学院、电教、学生处、法学院、科学学与科学研究室、校办、教务处、校工会、人事处、校团委、材料学院、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人文学院、铜盘校区管委会
二:未上报家具盘盈亏资产认定及赔偿资料的单位:
化学学院、学生处、法学院、校办、教务处、人事处、校团委、材料学院、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人文学院、铜盘校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