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城管委会、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大学城限价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文件精神,已办理大学城限价房购房手续的缴存教职工(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一次性付清),可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4日间,到学校基建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行政北楼东105)提交本人及配偶(限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结婚证、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的一类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经学校统一汇总后,一起交至省直公积金中心,由省直公积金中心依据相关信息批量办理提取手续。请你们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咨询电话:0591-22865861。
附件:关于大学城限价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工作的通知
基建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