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接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公室通知,现将《关于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B区部分房源销售工作的通知》(榕教房办[2019]4号)(附件)全文转发,请你们及时向有关申购人员传达。
按照通知要求,请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B25#、B26#、B31#楼申购人
初定名单中仍在福州大学工作的申购人务必于2019年11月27日前提交目前福州市和闽侯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住房信息查询材料(包括现状和历史)至行政北楼东1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雷老师 林老师 联系电话:22865861
附件:《关于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B区部分房源销售工作的通知》(榕教房办[2019]4号)
基建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