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公租房相关租户:
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月15日发布了《关于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住对象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要求不符合租住条件的租户须2020年2月17至2020年2月21日间上班时间前往基建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行政北楼东105室)办理退房手续。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2月10日发布了《关于推迟办理公租房退房手续的通知》,现
恢复办理退房手续。
请不符合租住条件的租户于2020年5月18至2020年5月22日间上班时间前往基建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行政北楼东105室)办理退房手续,逾期未办理退房手续的租户,将从2020年6月起按公租房标准租金的3倍收取房租。
联系电话:22865861 林老师
特此通知
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