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3:00,“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授牌仪式在我校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23会议室举行。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全绿字[2013]4号),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绿化委员会等单位为我校颁发了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奖牌及荣誉证书。我校党委陈永正书记、王耀华副校长出席颁奖仪式,陈永正书记作重要讲话,王耀华副校长代表学校接受奖牌及荣誉证书。 “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是全国绿化委员会赋予一个单位绿化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体现一个单位环境优美、生态怡人的重要标志。同时,该荣誉也是对我校绿化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极大鼓励。
自我处接手校园绿化建设工作以来,从处领导到普通的绿化工作人员,用心领会校领导的意图积极投入、用心经营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坚持以绿化为基础,以美化为目标,追求优美、怡人、和谐的建设效果。我处工作人员的艰辛付出,在获得喜人成果的同时,校园绿化美化建设理念也从简单追求量的增加到质的提升的转变。通过大量的新植、补种、移植及绿化景观建设、改造等工程,及精心的养护,校园面貌焕然一新。校园绿化建设的成果获得了全校师生及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扎实的校园绿化工作为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申报2012年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过程中,从收到通知到提交申报材料仅半个月左右的时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全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发挥每一个工作人员的才智,将大量的申报工作,按每个人的特长分配任务。从材料撰写到DVD拍摄再到校园绿化养护都有专人负责。全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不但为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提供了优美的校园环境作为硬件基础,而且为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提供了高质量的申报材料。整个申报工作高效有序,得到了省绿委会、省直机关绿委会的高度肯定,并获推荐参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我处将以学校获得此殊荣为新的起点而不是终点,将继续致力于校园的绿化美化建设,争取做到四季有花、处处有花的美好校园,为全校师生创建一个别具一格的原生态山水校园。